現有保安服務經常出問題,企業應要求改善,還是考慮更換保安公司?
現有保安服務經常出問題,企業應要求改善,還是考慮更換保安公司?
當保安服務經常出現遲到、缺勤、工作不到位或客戶投訴時,企業不一定要立即更換保安公司,但也不應長期接受同樣的問題反覆發生。
是否值得繼續合作,關鍵不只是問題有多嚴重,而是供應商能否找出原因、提出合理的改善措施,並讓客戶看到實際改善結果。 如果經過多次正式反映及合理改善期,問題仍然持續,甚至已影響現場安全或正常運作,企業便應認真評估更換供應商的必要性。
保安服務出問題,先分清是個別失誤還是管理問題
任何服務都難以保證完全不出錯。保安員偶爾出現工作疏忽,與同類問題長期重複發生,性質並不一樣。
例如,一名保安員因不熟悉崗位要求而出錯,經過適當指導後能夠改善,未必需要因此否定整間公司的服務能力。
但如果不同員工反覆出現相同問題,或者客戶多次反映後,供應商仍然只以提醒員工、口頭警告等方式處理,就值得進一步了解背後是否存在管理不足。
常見情況包括:
1. 人員經常遲到、缺勤,影響崗位正常運作。
2. 保安員不熟悉現場要求,需要客戶反覆指導。
3. 巡邏、訪客登記或其他指定工作經常遺漏。
4. 已反映的問題遲遲未有回覆,或處理後再次發生。
5. 主管缺乏有效跟進,客戶需要長期代替供應商監督前線。
這些問題若只是個別事件,可以先要求針對性處理;但如果已成為常態,企業就不應只看某一名員工的表現,而要評估整體服務管理是否出了問題。
要求改善之前,企業應先做甚麼?
與其每次發現問題便即時致電投訴,不如先將經常發生的問題整理清楚,再與供應商正式檢討。
例如記錄問題發生的日期、涉及的工作要求、對現場造成的影響,以及過往已提出的改善要求。
資料不一定需要很複雜,但要讓雙方清楚知道問題在哪裏,避免日後對事件有不同理解。
企業亦應檢查原有合約、崗位要求及雙方約定的服務範圍。有時問題源於供應商未有履行責任,也有可能是現場要求已經改變,但雙方一直沒有更新工作安排。
如果責任和要求本身不清楚,單靠更換人員甚至更換公司,都未必能真正解決問題。
怎樣判斷保安公司的改善方案是否可信?
真正有效的改善,不應只是「我們會加強管理」或「已提醒相關員工」。
企業可以要求供應商就主要問題提交改善方案,至少交代三件事:
問題原因是甚麼?
供應商有沒有實際了解事件經過,還是未經調查便將所有責任歸咎於前線員工?
例如工作經常遺漏,可能涉及人員能力、崗位要求不清楚、培訓不足或督導不到位,需要按實際情況判斷。
準備採取甚麼改善措施?
措施應針對已發現的問題,而不是每次都只提出加強巡查、增加培訓等籠統安排。
企業不需要知道供應商所有內部操作細節,但應清楚了解由誰負責跟進、預計何時完成,以及如何確認相關措施已經執行。
改善後如何確認問題沒有持續?
完成一次培訓或發出一份通告,不代表問題已經解決。
企業應要求供應商在雙方同意的觀察期內檢視實際表現,必要時安排覆核,確認原有問題是否減少、停止,或仍需進一步處理。
改善方案是否可信,要看有沒有針對原因、有沒有負責人,以及能否用後續表現驗證,而不是看文件寫得多完整。
甚麼情況下,應考慮更換保安公司?
並非所有問題都值得繼續給予改善機會。
如果企業已多次正式提出問題,供應商亦承諾改善,但實際表現仍沒有明顯變化,便需要重新考慮合作是否合適。
尤其當出現以下情況時,更應認真評估:
1. 同類問題反覆發生,改善措施一直未見成效。
2. 供應商缺乏管理層跟進,或長期未能清楚交代問題原因。
3. 實際服務持續未能符合已約定的重要要求。
4. 客戶需要投入大量時間監督,甚至長期承擔本應由供應商負責的管理工作。
5. 重大服務缺失已影響現場安全或正常運作,而供應商未能及時採取適當措施。
若涉及迫切安全風險,企業應先按現場需要採取保護及應對措施,不應為了等待一般改善期而延誤處理。
至於是否正式終止合約,仍應考慮合約條款、通知期、違約責任及相關法律要求,不能單憑不滿意便忽略原有約定。
更換保安公司,是否一定能解決問題?
未必。
如果新供應商不了解現場,或者企業沿用一套本身已經不合適的崗位要求,即使更換公司,原有問題也可能再次出現。
因此,在重新招標或選擇供應商前,企業應把過往經常出現的問題整理成具體服務要求。
例如原有問題是崗位工作經常遺漏,新合約就應清楚訂明工作範圍及核實要求;如果問題在於供應商長期沒有跟進投訴,便應明確約定溝通、責任分工及服務檢討方式。
更換供應商時,也要留意新舊服務的銜接,包括現場交接、崗位要求、必要培訓及正式進場安排,避免因轉換期間資訊不足而出現新的管理問題。
更換公司的目的不是單純換一批保安員,而是找到能夠解決原有管理問題的合作夥伴。
百利如何看待保安服務的持續改善?
百利保安有限公司重視服務期間的持續管理與改善,而不是單靠合約開始時制定的安排,一直沿用下去。
當服務出現問題時,百利並非只作即時處理或提醒相關員工,而是透過內部持續改善機制,了解問題的實際原因,再制定相應措施。
措施落實後,亦不會立即視為問題已解決,而是按問題性質及現場情況,持續觀察約1至3個月不等,評估改善措施是否真正有效。經確認有效的做法,會納入相關場地或適用的標準作業程序(SOP);如果問題仍然出現,則會重新檢視原因及調整措施,持續跟進,直至找到有效的改善方法。
對百利而言,處理了問題,不代表問題已經解決;只有經過持續驗證,確認改善措施真正發揮作用,才算完成一次有效的改善。
除了處理已發生的問題,百利亦重視主動發現問題。公司會結合出勤、巡邏、交更、事故紀錄、前線回饋及管理人員的現場觀察,分析日常運作中值得關注的異常、重複情況及管理盲點。
即使客戶未有提出投訴,亦可以透過這些資料,主動檢視現有安排是否仍然合適,找出客戶可能尚未察覺的潛在問題或服務需要,並提出相應的改善建議。
這也是百利重視數字化管理與顧問式服務的原因。保安管理不應只停留在問題發生後的被動處理,更應透過持續觀察、數據分析及現場判斷,主動尋找可以改善的地方。
數據有助發現問題,但真正的改善仍需要管理人員分析、前線落實,以及後續驗證。只有將這些工作持續結合,才能讓保安服務隨着現場需要逐步優化。
與其不斷投訴,不如建立清楚的改善與評估標準
對企業而言,保安服務出現問題並不可怕,真正令人困擾的是問題長期存在,卻看不到改善方向。
如果現有保安公司願意正視問題,能夠提出合理措施,並在約定時間內展示改善成效,繼續合作可能比重新更換供應商更合適,也可以減少重新招標、交接及培訓的成本。
相反,如果管理問題反覆發生,供應商長期缺乏有效跟進,企業便不應只因為合作多年、熟悉現場或報價較低,而一直延續不合適的安排。
是否更換保安公司,最值得問的不是「這間公司有沒有出過問題」,而是「問題發生後,這間公司有沒有能力真正改善」。
能夠持續改善的合作關係值得保留;長期無法達到服務要求的合作,則應適時重新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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